1、焚烧处理。焚烧法是固体废物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好处是大量有害的废料分解而变成无害的物质。
2、处理工业固体废物服务的公司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这要求企业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并且拥有至少一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经验。企业应能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年综合处理能力需达到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理量达到2万吨以上。
3、分选处理是固废预处理的一种方式,涉及将固废根据类型进行分类储存和运输,以便最终处理。例如,常见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通过分选,有用物资得到回收,有害物质则被分离并进一步处理。通常,基于尺寸、磁性、比重差等特性,一般固废可通过手动或机械方式进行分选。
4、法律分析:建立本单位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公司及事业部要求,跟踪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出厂流向,确保运至合同指定地点,跟踪运输、处置单位按环保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建立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等记录台账,按时上报。
5、固废处理资质要求:- 从事一般固废处理的企业需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地方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处置经营协议,明确经营期限和服务标准等,作为许可证附件。- 企业需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实施污染防治措施。
6、环境遭危废破坏后恢复难度大。在处理方法上不同:一般的固废都可以压实、分解、粉碎、焚烧、填埋等。但是,危废在处置之前,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成本上不同:固废处理成本低,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低。危废处理成本高,对处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也高。
1、一般工业废弃物可以直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对于粒度很小的固体废弃物,为了防止填埋过程中引起粉尘污染,可装入编织袋后填埋。
2、预处理包括压实、破碎和分选,目的是分离出有价值物质和有害成分,促进废物资源化。堆肥化处理依靠微生物新陈代谢,在适宜的湿度和通气条件下,将可降解有机物转化为稳定的腐殖质。填埋处理需严格控制渗滤液,防止含有机酸、氨氮和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液体随意流出,确保集中处理。
3、法律分析:①物理处理。②化学处理。③生物处理。④热处理。包括焚烧、热解、焙烧、烧结等。⑤固化处理。包括水泥固化法和沥青固化法等 ⑥回收利用和循环再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固体废弃物的主要处理方法包括填埋、焚烧、堆肥、协议处理、再利用等。其中,填埋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处理方式,将废物直接埋入地下,但由于其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应该尽可能减少使用。焚烧是一种高温燃烧废物的技术,可以减少废物体积和污染物排放,但会产生二次污染,应谨慎使用。
5、【答案】:A、B、C、D 2021教材P253/ 2020教材P251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对固体废物产生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主要处理方法:回收利用、减量化处理、焚烧、稳定和固化以及填埋。
6、固体废弃物的主要处理方法有一般堆存、围隔堆存、填埋、焚化、生物降解。一般堆存:适用于不溶解、不飞扬、不腐烂变质、不散发臭气或毒气的块状和颗粒状废物如钢渣、高炉渣、废石等。围隔堆存:就是在堆存场地四周建隔离设施。适用含水率高的粉尘、污泥,如粉煤灰、尾矿粉等。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固体废物的产生管理处置全面管理的第一步,其根本措施就是尽可能采用低废或无废工艺,减少产生的固体废物量。首先弄清固体废物的来源和数量,然后进行鉴别、分类、标志和收集,记录废物的种类、特征,以及运输、处理和利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 基建工程所需回填土,实行计划排放,市确定的重点工程回填场地,建设单位与市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签订合同后,由市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组织回填。需用生活垃圾回填场地的,由需方和区环卫部门协商办理。
各单位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存放点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2 各单位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见表3)。3 办公楼区应配备固废回收装置或划定存放区域,按规定对废电池等办公垃圾进行回收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是指在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减少其产生量,将其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同时也要确保处理、处置和利用过程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减量化原则:在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首要目标之一是减少其产生量。这可以通过优化生产过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实施清洁生产等措施实现。 资源化原则:固体废物不仅被视为废物,还应被视为潜在的资源。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的基本原则包括: 区别对待、分类处置、严格管制有害废物:根据废物的特性和潜在环境影响,将废物分类,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并对有害废物实施严格的管制措施。 安全处置:确保废物在处理和处置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保障处置的安全性。
法律分析:建立本单位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公司及事业部要求,跟踪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出厂流向,确保运至合同指定地点,跟踪运输、处置单位按环保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建立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等记录台账,按时上报。
根据《固体法》,除电子废弃物外,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不需要经营许可证。产废单位和处废单位只需符合环保要求和国家相关控制标准,例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而危险废物的处理则必须持有经营许可证。无证处置或交由无证企业处置均属违法。
一般固废叫做一般固体废弃物,其中包括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是除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以外的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理是固废预处理方式的一种,需要将固废进行分门别类,将有用的回收,有害的分离出来,作进一步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跨省处理。相关企业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原则: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需遵守相关规定,具体可咨询当地商务部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利用的进入无害化处置设施,企业可自行寻找合适的处置方式。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有固废处理资质,依法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般工业固废可以跨省处理。相关法律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1、固体废物的处理控制依据是:A、主管领导的指示 B、固体废物的客观环境危害性 C、国家法律或地方性环保法规制定的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D、由相关主管机构根据经验、内部协商等决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别主要在于标准发布的部门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3、法律分析: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建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等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替代贮存、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