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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销毁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法规)

固体废物处理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对于一般固废处理资质,申请单位需具备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并且有至少一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经验,具备相应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能力需达到2千吨以上,或累计处理量达到5千吨以上。

甲级资质证书条件:要求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具备至少1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经验,并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年综合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能力需在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超过2万吨。所运营的设施需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法律要求:在我国,固废处理单位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具体的排污许可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来规定。

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但不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的防治。防治策略遵循积极预防、合理利用、集中控制和污染者治理的原则,旨在减少废弃物、使其无害化和资源化,推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措施。首先,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需将废物利用纳入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物产生并提高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危害(第六条)。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条例

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